哺乳期懷孕醫生建議生下來,降低傷害值竟是原因之一

摘要

十八歲,女,去年一月份左右有過一次流產,之後五月份再次懷孕,於今年二月份成功生了第一個孩子,現在還是在哺乳期內,在最近六月中旬,發現自己又意外懷孕了,我是該留還是不該留,怎樣做對我身體傷害最小?是生下來嗎?

通常情況下,哺乳期內懷孕生下來是對身體傷害小最小的,二月份生孩子如果是順產,現在產後三四個月再懷孕是可以留下來。上次孕期如果身體健康,沒有糖尿病、高血壓,基礎狀態都比較好的話,孩子可以留的,這種狀態身體是可以耐受的。一般來講,如果第一次生育期間身體有不健康的狀態,那身體要恢復到正常,需要一個時間間隔,比如說間隔半年到一年時間,讓身體好好的休息一下,畢竟每次懷孕都是身體的一種比較重的負荷,可能會加重身體的疾病。

哺乳期有懷孕可能

如果說身體健康,短時間內再懷孕,應該是不會太影響的,只是懷孕確實對身體的負擔也會比較重一些,如果說以後有生育二胎的計劃,建議可以生下來。如果以後可要可不要,而且還不太想要孩子,那這時候留不留自己決定。

兩次生育間隔近一點,只要身體的疾病不嚴重,可以生的,如果要做流產,流產的影響主要是生育和婦科疾病方面影響,生育怕傷及子宮內膜之後以後不好懷孕,婦科炎症方面,每做一次流產就有一些什麼子宮損傷、盆腔炎、子宮內膜炎症的風險,有些人子宮內膜隨損傷嚴重了,還會有子宮腺肌症、子宮內膜異味症的風險,所以流產的風險比生育的風險可能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