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沒有結婚證如何給孩子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摘要

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生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要進行身份公證。 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單親媽媽上戶口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憑證,出生證明(無出生證明需要提供親子鑑定材料),所以非婚生育所以辦理戶口需要的證件也有細微不同的,由於各地方政府的出臺的措施不同辦理戶口的手續也有所不同,具體還需要再詳細諮詢下當地相關部門。

非婚生育嬰兒落戶證件有細微差別

在我國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未婚生子也是可通正常落戶的,只是未婚生子落戶與正常結婚生子落戶要準備的證件略有不同:

  1. 1. 正常婚生子落戶證件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準生證;
  2. 2. 未婚生子落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繳納社會撫養費憑證,出生證明或供親子鑑定證書等。
如果非婚生育嬰兒出生登記規定,如果超計劃生育或者違反了相關非婚生育的法律規定必須要持有嬰兒的“醫學出生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非婚生育說明有效證件到戶籍當地開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收據。